第三届武汉渔博会特装管理办法出炉
一、主场服务商
二、主办方指定搭建商
三、特装展位布展须知
■ 特装展位必须在9月1日前报图通过审核。
■ 特装展商布展时间为 9:00—17:30
■ 所有参展商及特装展台搭建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布置。如展商或承建商需加班工作,必须于当天下午16:00前向主场服务商提出申请,于加班当天向主场服务商以现金缴付所需加班费。
■ 光地展位搭建限高4.5米(主办方原则上要求所有特装展位高度统一为4.5米),夹层光地展位限高3米 如参展企业有特殊需要搭建跨层空间,必须提前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搭建,展商须自负安全、消防等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所有展位的开口面都不可以封板,以防遮挡其他展位的视线,开口面是指没有与其它展位相连的面。
■ 为确保消防安全,特装展台必须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具(4公斤起),灭火器在展台入场施工时必须均匀摆放在展台区域四周明显、易取的位置,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36㎡内2具,36㎡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不足50㎡按50㎡计算),以此类推。
■ 展品、参展人员的保险由参展单位负责。主办单位对涉及参展单位、参观者及个人物品等风险概不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五、动力电源收费标准(含电费)
六、撤展管理规定
1、展会结束(2019年9月23日14:00前),参展单位不得收拾展品,以免影响展会的正常工作。如果擅自提前离开,主办方保留对该展位处理的权利。
2、展会结束后,参展单位随即可以收拾展品、用品及文件材料。展位搭建商的拆撤工作可以在16:00 后开始,但不可在观众离场前拆撤展位主体构架,主体放倒必须在20:00后方可进行,24:00前全部清场完毕。如未按规定时间撤离展馆 接受加班申请。
3、展览大厅的所有纸箱、板条箱不能摆放于通道,以便通道的地毯被移走。
4、展品运出展馆,凭主办方发放的《放行条》放行。
5、撤展时,参展单位不得随意拆除、移位大会安装的所有用电设备,对擅自将非自有展具、电器及通讯等各类设备、设施带走的,按原价10倍赔偿,情节严重者,交保卫部门处理。
6、不得将撤展时产生的板材垃圾随便丢弃在展馆范围一经发现将扣除特装清场押金及特装施工安全押金。
7、撤展时必须注意施工安全,严禁野蛮施工,不得直接将展位主体构架拉倒,如有发现将扣除特装施工安全押金。
8、在撤展结束前,施工单位将展台的垃圾清运出展馆,并由主场服务商现场管理人员与展馆工作人员确认填写《场地验收单》后,凭此单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未清理垃圾的展台将不予退还施工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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